2012年1月1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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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小妹:"司法公正只是給活著的人,不是給有口難言的死人。”
聽了,鼻頭大酸。是我們縱容了司法的不公。
華叔死裡逃生,高呼司法公正的人竟然很多。
什麼也不想說。
不是懶,或者不肚懶。而是累。
今午跟蘭妹妹通電話,她在老家幫她老媽大掃除。說到,老家被白蟻侵襲,先是吃了明福衣櫃、再吃他的書櫃。最後,吃掉他的遺照。
白白肥肥的蟻在他的臉上爬來爬去,把一家人都吃得千瘡百孔。
蘭妹妹的語氣,竟然不失天真:“我家二姐新加坡回來看到還說,為什麼要白蟻都要欺負明福。”
聽了,鼻頭一酸,眼淚自已掉下來。
司法,是要人人都公正,才能算是公正。
華叔一案如果夠公正,從頭到尾就不會有案子。昨天的無罪釋放,恰恰只是印證了司法的不公正;从轰轰烈烈信誓旦旦强行插入的立案,到轻描淡写避重就轻风吹云散的无罪,在在证明的就是司法黑暗。
背後除了有只手在操縱,也顯見有人學了乖,知道什麼叫著避重就輕。
華叔的逃出生天,也只是政治上以小搏大的把戲;搏的,就是口語相傳的所謂司法公正。
華叔如果這般叫做得了公正,那麼其它人呢?
明福一案審了兩年多,錯漏百出,越審越叫人毛骨悚然。擺明的兇殺,竟成了白紙黑字的自殺。要求司法公正,来来去去那几百人。到得去年,連一個小小兩三百呎的禮堂勉強才叫坐得滿。
苦甘非我族类,2百人不到。
阿米奴、峇哈魯丁、沙賓尼等等,等等,有多少人挺身而出要求公义?
公义,是不是,也得看你是何人?
一些可愛的馬來西亞人聲稱華叔的被釋,是政府怕了人民。這下,人民彷彿抬頭了,擔正老板了。那麼,請問老板們,為什麼都不跟冤死的人伸冤呢?如果有這麼多願意維護司法公正的人站出來要求一個明白,持續的要求一個明白,政府是不是早早的就給了死者一個明白?
所以,我們真的讓政府害怕了嗎?我們真的做夠了嗎?
這時,也不期然的想起蘭妹妹說的:“單單是要求一個簽名支持皇委會而已呀,看到我就像看到明福的鬼。”走避,也唯恐不及。其它冤死的人?更是不消說了。
我要的馬來西亞不是這樣的。我要的司法公正也不是這樣的。
真的,不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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