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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5 09:08
政府改革的敗筆,就是婆婆媽媽。
既然要開放自由集會,又訂下太多條件;人們看了,消化不良,怨聲載道。
這叫做船頭怕鬼,船尾怕賊,結果是兩頭不到岸。
客觀來說,和平集會法案的原意是正確的;廢除相關的警察法令,也是對的。
至少,過去那種不管三七二十一,可以把集會者關進牢裡6個月到5年的做法,今後不會重演。
新法案之下,允許集會自由,無須准證,不用坐牢,是一項進步。
但是,當局仍然不能和過去一刀切割;一隻腳跨了出去,另一隻腳卻跘在後頭。
新法案煲水過量;在允許人民集會自由的同時,又打出“公共秩序”、“保安需要”的理由,條件多多,自我設限。
這顯示政府內部一些人士,心態放不開;原本的權力單位,也不願完全放手。
政治上,原本這可以是納吉政府的一手好牌;一旦允許集會自由,不但改善形象,也能解放民間的怨氣。
但是,這副好牌,組合不佳,出牌不當;一打出去,馬上被摃,成為爛牌。
看看今天的新聞,連緬甸都已經立法允許和平示威,而且只要5天前通知,避開4個場所即可。
這叫做乾淨俐落,該改就改,一改到位。
而大馬新法案既要30天通知,10幾項條件,且場所處處不行,真被緬甸比了下去。
同樣的,既然政府準備修改大專法令,還給大學生參與政治的權利,但是,另一廂卻準備對高庭的判決提出上訴。
於是,修改大專法令的原意,也打了一個大折扣。
類似的例子還真不少。報章固然無須每年更新出版准證;然而,當局依然可以隨時吊銷出版准證,意義不大。
政府要推動政治改革,推動民主進步,值得肯定。
問題在於,權力當局決心不夠,信心不足。一方面瞭解時代和人民的需要,無可抗拒;另一方面,卻又擔心一旦放手,恐怕無法再收回權力。
很多好的構想和措施,經過內部協商,再經過官僚過濾,出來的產品,已經走樣。
當局必須瞭解,公民意識逐漸成熟,民間的期望很高,人民要求不僅僅是華麗的改革包裝,也要驗收實質的改革內涵。(星洲日報/馬荷加尼‧作者:鄭丁賢‧《星洲日報》副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