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26, 2011

改革要到位 -鄭丁賢


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21787

政府改革的敗筆,就是婆婆媽媽。
既然要開放自由集會,又訂下太多條件;人們看了,消化不良,怨聲載道。
這叫做船頭怕鬼,船尾怕賊,結果是兩頭不到岸。
客觀來說,和平集會法案的原意是正確的;廢除相關的警察法令,也是對的。
至少,過去那種不管三七二十一,可以把集會者關進牢裡6個月到5年的做法,今後不會重演。
新法案之下,允許集會自由,無須准證,不用坐牢,是一項進步。
但是,當局仍然不能和過去一刀切割;一隻腳跨了出去,另一隻腳卻跘在後頭。
新法案煲水過量;在允許人民集會自由的同時,又打出“公共秩序”、“保安需要”的理由,條件多多,自我設限。
這顯示政府內部一些人士,心態放不開;原本的權力單位,也不願完全放手。
政治上,原本這可以是納吉政府的一手好牌;一旦允許集會自由,不但改善形象,也能解放民間的怨氣。
但是,這副好牌,組合不佳,出牌不當;一打出去,馬上被摃,成為爛牌。
看看今天的新聞,連緬甸都已經立法允許和平示威,而且只要5天前通知,避開4個場所即可。
這叫做乾淨俐落,該改就改,一改到位。
而大馬新法案既要30天通知,10幾項條件,且場所處處不行,真被緬甸比了下去。
同樣的,既然政府準備修改大專法令,還給大學生參與政治的權利,但是,另一廂卻準備對高庭的判決提出上訴。
於是,修改大專法令的原意,也打了一個大折扣。
類似的例子還真不少。報章固然無須每年更新出版准證;然而,當局依然可以隨時吊銷出版准證,意義不大。
政府要推動政治改革,推動民主進步,值得肯定。
問題在於,權力當局決心不夠,信心不足。一方面瞭解時代和人民的需要,無可抗拒;另一方面,卻又擔心一旦放手,恐怕無法再收回權力。
很多好的構想和措施,經過內部協商,再經過官僚過濾,出來的產品,已經走樣。
當局必須瞭解,公民意識逐漸成熟,民間的期望很高,人民要求不僅僅是華麗的改革包裝,也要驗收實質的改革內涵。(星洲日報/馬荷加尼‧作者:鄭丁賢‧《星洲日報》副總編輯)

Wednesday, November 23, 2011

幼虎之聲 - 鄭丁賢


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21756

原來,大馬人可以發出相同的聲音。
在這個夜晚,我悉心聆聽這個城市的發聲。很多時間,是一片寂靜;頃刻間,傳出“噢……”悵然一聲,然後,回到無聲。
下一刻,是“嘩……”的驚嘆之聲,又回到沉靜。
突然,一陣“GOAL……”,雷霆之聲,響徹全城,不,我想是全國。
聲音來自嘛嘛檔、小販中心、小酒館,乃至千家萬戶的家庭;只要你把電視機的音量調小,就可清楚聽到,包括你自己的那一聲。
這是東南亞運動會的足球決賽之夜。
這些聲音,很有活力,也具備感染力;如同一部奏鳴曲,演奏超過120分鐘。
尤其是踢點球時刻,此起彼落,高高低低,緊鑼密鼓,驚心動魄。
最後一節,是國歌響起,樂聲飄上雲霄,進入人心。
在偌大的邦卡諾體育場內,大馬隊面對的不僅是東南亞首屈一指的印尼隊,也要震懾於10萬名狂熱的主隊支持者。
這不僅是一支勇敢的球隊,也是一支肯拼的球隊。
場上的11人,加上場邊的主帥王金瑞,鬥志高昂,永不放棄。
印尼開場不久,即先破龍門;大馬的幼虎,加快速度,發動攻勢,終於扳回一城。
到了加時賽,球員們已經體力透支,而體能佔上風的印尼隊節節進逼,大馬隊頑抗到底。
這股拼勁,若比較幾年前慵懶的大馬隊,簡直是脫胎換骨。
當然,這也是一支幾近完美的馬來西亞組合。
球隊主帥教練是華裔王金瑞,隊員以馬來裔佔多數,印裔球員穿插,還有一位華裔前鋒;很有代表性。
球隊有團隊精神,球員之間默契良好。球隊的多元性,不是缺點,反而是優勢。
這一支隊伍,在這個晚上,凝聚了全國人民的心,讓大家發出共同的聲音。
這個夜晚,沒有無謂的爭議,沒有成見和心結,更沒有勾心鬥角,而是萬眾一心,朝共同的目標奮進。
球隊有打拚精神,有高度共識,大馬社會何嘗不能?
不同族群,不同政見的人民,應該從這支球隊得到高度領悟;而不是永遠沉溺於族群、宗教和政見的分歧。
當然,幼虎隊奪得東南亞冠軍;但是,還不是世界一流。
然而,他們還年輕,只要繼續努力,就有進步的空間,從東南亞走向亞洲,再走向世界。
而大馬也是年輕國家,我們可以成為區域一流,再邁向世界一流。
只要不放棄,就有這個可能。
(星洲日報/馬荷加尼‧作者:鄭丁賢‧《星洲日報》副總編輯)

Tuesday, November 15, 2011

社會契約和公投 - 鄭丁賢


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21652

凱里說,不如我們公投,締結新的社會契約。
社會契約?
這好像是馬來西亞才有的東西;外國沒看過。
打開政治學課本,翻到民主制度這一章,沒有“社會契約”這一部份,只有“憲法”這個金字招牌。
憲法,是所有公民共同接受,有約束力的文件;除此無它。
有了憲法,又來甚麼社會契約,在民主制度中,這叫亂來。就好像明媒正娶,有了正室,又納了一個小妾。
在一夫一妻制的社會,這叫不忠,也可能犯了重婚罪,會坐牢的。
有了憲法,又要社會契約,這犯了法治社會的重婚罪。
有識之士要問了:“誰說沒有‘社會契約’?二百多年前的法國大思想家――盧騷先生,不是提出了“社會契約論”,闡明人和社會的關係,而成為法國大革命的思想根據?”
問得好;但是,提錯問題。
法國大革命之前,是君權體制。
國王路易十六的權力,說是來自上帝阿父;君權神授,這是人和神的契約,沒得更改,只能接受。
盧騷不同意,說沒看過這種契約,不算數,不能永遠都被國王和他的後代統治。
所以,他提出社會契約,人和人之間,地位平等,包括國王;人民群眾組成社會,建立一個民主共和體制,權力歸於人民。
這才是真正的社會契約。
以後建立民主共和,把社會契約的精神,寫成條文,人人遵守,就是憲法。
有了憲法,不必再有甚麼社會契約,否則就是脫了褲子讓廢氣排出肛門,多此一舉。
以後,如果還有人說社會契約,可以問他有沒有讀過政治學?順便問他這是甚麼時代了,還來這一套!
要制定社會契約,除非更改憲法,否則只是放空砲。
還有,凱里所謂的新社會契約,要舉行公投,以決定是否要實施單一源流教育。
很多人反對,但是,看不到他們反對的正確理由。
答案很簡單;公投表面上是一人一票,大家表決,很民主。實際上,它是最非民主的方式,違反了民主原則。
民主原則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後者是大前提,比前者更加重要。
胡亂公投,是讓多數強姦少數,剝奪少數的選擇,以及權利。
公投同意單元源流教育,就是讓少數失去選擇,剝奪少數的權利,也不容於憲法。
譬如,希臘前總理巴班德里奧主張人民公投,決定是否接受歐盟方案。
問題是,歐盟是債權人,它有要債的權利;怎麼可以通過公投,排除它的權利。
所以巴班下台,為他的愚蠢負責。
凱里還是別亂提社會契約和公投,有失水平。(星洲日報/馬荷加尼‧作者:鄭丁賢‧《星洲日報》副總編輯)

Thursday, November 10, 2011

关在铁笼里做生意


http://lengkekmun.blogspot.com/2011/11/blog-post_08.html

TUESDAY, NOVEMBER 8, 2011

关在铁笼里做生意


没错,你看到的照片不是来伊拉克首都巴格达或是巴基斯坦的卡拉奇等老百姓走在街头随时会死于枪炮或弹药之下的恐怖城市,而是来自我们天下太平的一个马来西亚

我说的是隔着铁栅“开”店做生意的蕉赖皇冠城的商家们。

根据我国内政部及皇家警察的官方说法,在国阵政府推行了“政府转型计划”(其中一个领域是改善治安)之后,干案的歹徒减少了、我国的治安改善了、人们的信心回来了!

要是事实果真如此,那么吉隆坡蕉赖皇冠城的商家们不懂会否怀疑自己是不是突然移民到了另一个治安败坏的国度?

该区的商家由于被匪徒长期洗劫,又砍又插又砸又抢,最终被“劫到怕”了,如今被逼安装铁栅,只有隔着铁栅才敢与陌生人交易。不管是诊所、杂货店、神料店、复印店、还是手机店,全都被逼在门前加上一道铁栅以求自保。

早年有人戏称吉隆坡为“鸡笼坡”,现在吉隆坡的商家们倒真的像关在鸡笼里做生意了

除了吉隆坡,南马柔佛的努沙再也商业区的商家们在一个月内经历了砸车窗、持斧头抢劫、破门偷窃等典型与非典型的罪案后,也加入了铁栅大军。据报道,其中一家还装了16台电眼、饲养恶犬、还要聘请保安。

再这样下去,改天如果你去杂货店买面包看到老板穿着避弹衣,不要怀疑老板的神志、也无须质疑自己的眼睛。

做生意做到这种地步,其实和宣布紧急状态已没啥分别了。赚到的钱可能还不够买惊风散。

我们的上一代好不容易才从紧急时期的新村集中营的铁丝篱笆中走了出来,我们这一代在太平盛世中再次集体回到铁笼中。

许多标榜“安全”作为卖点的高级住宅区,其保安设计与当年的集中营其实没什么分别。

拜托别再用我们的税款来刊登全版广告宣扬我们的社会有多安全、警方有多神勇。安全感这回事,我们还是可以自己感受到的。
 

Wednesday, November 9, 2011

308的歷史定位

林瑞源‧308的歷史定位
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21593


2011-11-09 09:14

馬華總會長蔡細歷認為,308大選過後種族關係變差,種族和宗教紛爭層出不窮。308真的是種族關係分界線嗎?
應該這麼說,308前後種族關係都是一樣,以前是被壓制,308過後一切都釋放出來。
1987年10月27日展開的茅草行動、提出“大選訴求”的華團被指責是極端組織、巫青團成員在2000年8月15日到雪華堂示威,這些都是308之前發生的事情。
308過後,政黨和非政黨人士才發現原來大馬政治是可以顛覆的,任何手上有選票的人士都可以提出訴求,一切變得肆無忌憚。
此外,308帶來的政局變化,也讓既得利益者深受威脅,因此他們利用宗教和種族情緒來搞事,在打擊對手之餘,也渾水摸魚。
所以,308過後,各種以前不敢提的通通浮出台面,包括爭取同性戀權益的“性向自主”活動、家長教育行動組織(PAGE)捍衛英語教數理政策。當然,還有更多是挑釁的行徑,比如牛頭示威、教堂縱火、丟擲汽油彈和潑紅漆等等。
308大選釋放了多元的思維、價值觀和理念,也解放了魔鬼和野心家。
現在的體制已經無法應付多元思維,也無法再壓制急欲宣泄的情緒,譬如高教部長指1971年大專法令15條文是要保護學生的說法,已經失去說服力和合理性。
年輕人更勇於挑戰和衝擊權威,即使警方嚴禁709大集會,仍然有數萬人走上街頭。
各種政治、思維的板塊互相衝撞、激盪,形成一股漩渦,它們試圖在尋找相同之處,然後融成一體。就好像非政府組織在兩線製成形後,不斷互相支援、合作,以結合成制衡國陣和民聯的第三股勢力,因為他們知道這是他們打破壓制的契機。
這種板塊的衝撞,是民主的進程。如果先進和開明的力量能夠儘早結合,就可以推動國家更大的改革,一旦被陰謀份子和野心集團帶往另一個方向,結果可能是毀滅性的。
我們必須正面看待308大選所帶來的衝擊,我曾經聽到一位華團領袖說,如果不是308,他們不會受到重視。
308過後所出現的政治惡鬥,和政治素養有關。目前國家出現的種種亂象,包括總稽查司揭發的舞弊和浪費,是管理不當的問題,也無關308。
政黨領袖應該站在更高的角度來看待308的政治分水嶺,去掉單元的思維、脫掉權威的外衣,才能暢游在新政治紀元,而不是狼狽的掙扎。(星洲日報/一心不亂‧作者:林瑞源‧《星洲日報》副總編輯)

Friday, November 4, 2011

死豬不怕滾水燙

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21519


2011-11-04 09:02

我多麼希望自己可以是希臘人。
我的意思是,希臘人準備公投,讓人民投票,以決定是否接受歐盟的紓困方案。
哇,這也可以公投,叫世人傻了眼。
就好像一個家庭,做父親的向銀行借了一筆錢,沒有用在生產用途,而是慷慨大肆消費,提昇快樂指數。
幾年來,沒有償還貸款,銀行屢催不還。銀行知道這個家庭難搞,沒錢還,也不想還。
銀行自認倒霉,忍氣吞聲說:“老大爺,我們體諒您一家收入少,開支大;這樣吧,過往借給您的錢,您還一半就好。
“不過,有些小小條件,這裡有一份紓困方案,請您配合。以後吃飯就三菜一湯,不能餐餐魚翅撈飯;開車用普騰賽佳,不用馬賽地;住的是排屋,不是海景別墅;您看怎樣?”
父親聽了,面有難色,說道:“唔,我回去和家人商量商量。”
他回去和家人報告:“銀行要我們還一半的錢,還要約束我們以後的花費。我不想做主,大家投票決定吧。”
老婆心裡想:“接受的話,以後就不能買名牌了。”
兒子想:“接受的話,今後別想泡夜店了。”
女兒想:“接受的話,未來不可能每年去國外旅行了。”
大家已有共識,要降低生活素質不可能;可以想像,投票的結果,就是勇敢的向銀行說“不”。
這是一個比喻,但沒有誇張。
歐盟眼看希臘債期已到,國庫卻空空如也,就等著違約破產,很替它著急。歐洲領袖開馬拉松會議,絞盡腦汁,四處斡旋,避免希臘經濟崩潰。
最後,各國與各大債權銀行達致協議,將希臘的債務折減50%,歐盟再支付希臘1千300億歐元紓困;條件是希臘要接受歐盟配套,緊縮財政,撙節開支。
希臘總理巴班德里奧很有心眼,知道一旦接受歐盟方案,人民難免會不高興,一旦民意反彈,自己要蟬聯位子就有困難。
於是,政府不負起責任,把爛攤子丟給人民,讓大家公投決定。
這種事情,公投就不得了。就好像大馬政府若讓人民公投決定汽油價格,大家決定最好免費。
可想而知,人民為了自己的短期利益,哪會顧及國家未來。
希臘是歐豬4國(PIGS)情況最糟者,死豬不怕滾水燙,人民已經豁出去了,沒有我,哪有國。
巴班德里奧孤注一擲,一邊討好人民,另一邊卻向歐盟繼續施壓,要求更好條件。
然而,一喊公投,歐盟方案面臨瓦解,金融市場信心再跌,希臘前景更加暗淡;巴班的算盤,不僅可能害了希臘,也拖累全球。
(星洲日報/馬荷加尼‧作者:鄭丁賢‧《星洲日報》副總編輯)

Thursday, November 3, 2011

一个违宪40年的政府


http://lengkekmun.blogspot.com/2011/11/40.html

WEDNESDAY, NOVEMBER 2, 2011


副首相慕尤丁数日前才表示:“国阵可以做的都做了,可以改革的都改革了,如果人民还是不满意,我无话可说。”言犹在耳,上诉庭日前针对1971年大专法令第15(5)(a)条文的判决,显示国阵政府可以改革的事情还多的是呢!

4名被指触犯有关法令的国大生上诉得直,获上诉庭宣判大马政府用以禁止大专生支持或反对任何政党的1971年大专法令第15 (5) (a) 条文违反宪法和违反言论自由!

大专法令恶名昭彰,多年来被用作钳制大专生独立思考的刑具。上诉庭的这项判决,是对所有为此奋战多年的大专生组织、非政府人权组织以及反对党的一大鼓舞。上述各造为此感到欣慰,本是人之常情;没想到的是连“有人在朝好办事”的马青民青也急着发文告“欢迎此判决”。身为中央政府一份子的副教育部长魏家祥甚至还呼吁政府废除有关违宪的条文。

当然,如果马青和民青可以勇敢地和追求人权自由的立场站在同一阵线,不管是急先锋还是马后炮,都不失为美事一桩。问题是,当政府在2009年修改大专法令,把旧酒装进新瓶时,马青和民青有哪位领袖曾透过“有人在朝好办事”之便,向政府内真正掌握实权的一方争取废除大专法令第15条文呢?

本身已是政府中的一份子,可是多年来却无法运用体制内的影响力为民请命,要等到法庭判决后才能发文告表示欢迎,这种执政党,和反对党有何分别?入阁与否有何相干?

国阵政府的忠贞支持者无须急着以“这证明了我国司法独立”来转移视线,司法独立与否,看的不是单一判决,而是司法体制的整体运作。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是:国阵政府通过大专法令违宪了40年!40年来,这道恶法消磨了多少学子的理想和热忱?造成了多少大学毕业生的冷漠和无知?

我们应该追问的下一个重点则是:国阵违宪的就只有大专法令而已?

要是首相最终决定尊重司法,顺势废除大专法令第15条文,马青民青也无须急着送上鲜花和赞歌,老虎不会突然改吃斋,因为在现有形势下政府所剩的选项早就不多。马青和民青更应该把鲜花留给自己,因为他们难得选择和人权组织及反对党同样的立场。

40年傻瓜

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21503


大專法令實施40年,如今才被上訴庭判決違反憲法。
我的感覺是,大馬人當了40年傻瓜。
40年之後,才有兩位法官――希山慕丁和林頓艾伯,給予政府和國人,一記當頭棒喝。
傻瓜是怎麼當的?
在大專法令15(5)(a)條文下,只要你是大學生,就不准參與政治活動,包括參加政治集會,或是表達政治立場。
然而,馬來西亞憲法規定,人民一旦達到法定年齡,就有政治權利,而且這種權利不可被剝奪。
大專法令違憲已是明顯。
違憲之外,也違反邏輯。
如果不是大學生,而只是小學畢業,只要足齡,就可以享有完整的政治權利,不但可以參加政治集會,還可以掛海報、喊口號,甚至競選人民代議士。
這麼說,大學生都比較笨,或容易被利用,所以不能和政治掛鉤;相反的,小學或中學程度,會比較聰明,更有資格介入政治。
政府解釋說,大學生要好好讀書,努力報國;不能介入政治,以免分心而影響學業。
實際上,關心政治和專心唸書,是兩回事。
很多大學生,不介入政治,但未必好好讀書。有者收生教補習,做補習天王;也有做直銷賣保健品,當鑽石級銷售天王。
也有大學生,不知道政治是何物,也把讀書放在一旁,戀愛至上,租屋同居,大被同眠,未婚生子,當未婚爸媽。
當然,當賺錢天王,或戀愛天王,未必不能成為好的大學生;同樣的,關心政治,介入政治的大學生,也可以是好的大學生。
在國外,大學生關心社會和政治,積極參與政治社會工作,才是明日之星,國之棟樑。
英國工黨和保守黨,在各大學都有組織;美國從史丹福到哈佛,有大學共和黨聯盟,也有大學民主黨聯盟,栽培政治人才,培養黨的接班人。
外國的大學生可以參政,學術水平依然標青,大學排名遙遙領先;本國大學生不准參政,要他們專心讀書,學術水平卻是麻麻地,何解?
還有一個怪現象,一邊禁止國內大學生涉及政治,另一邊卻鼓勵海外留學生參政。
像是巫統,它在國外,包括英國、美國,以及中東國家成立巫統俱樂部,很多留學生都活躍非常;政黨常年提供經費,邀請部長前去演講,發表支持巫統和國陣言論,學生代表還可以回國參加黨大會。
但是,在國內卻禁止大學生參政,一項大專法令,兩種不同待遇,費解!
40年太久,別再傻了。政府不應該再上訴,干脆就把它廢了吧!(星洲日報/馬荷加尼‧作者:鄭丁賢‧《星洲日報》副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