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10, 2015

林明華‧我杯葛你,但不是針對你 - 转载

http://opinions.sinchew.com.my/node/35582?tid=36

政治人物必須為自己的言論負責。這是一個不能妥協的原則。我們不能因為要塑造一個“和諧社會”,就毫無原則地容忍“種族偏見”和“種族歧視”的言論,或者硬是要大家齊齊噤聲,閉上嘴巴。
農業及農基部長依斯邁沙比利在他的臉書上寫過“杯葛華商”這句話,這是千真萬確、無法否認的事實。但他堅稱,他針對的是所有不肯降價的商冢,並非單指華商。首相納吉選擇相信他,並呼吁國人停止有關的爭端;國防部長希山慕丁也相信他沒有針對華商的意思。然而,這樣的辯解,只能令人啼笑皆非,卻完全無法令人信服。爭端,也就沒完沒了,繼續發酵下去。
政治人物不是普通老百姓,普通老百姓可以在咖啡店裡暢所欲言,指天篤地,“車大炮”也好,發偉論也好,都僅止於咖啡店裡而已,聽的人也就只是那幾個人,沒有甚麼影響力,也沒有甚麼殺傷力。
但部長是何許人物?部長權高位重,一言九鼎,何況他使用的是無遠弗屆的臉書,影響力大,衝擊力也大,豈可等閒視之,一聲喊停,就不了了之?
首相說,持續爭論,會為所有的人帶來傷害,這是事實。問題是,一句已經造成傷害的話,沒有被斥責,沒有被指正,當事人不但絲毫沒有悔意,拒絕道歉,還有許許多多的“同志”搖旗吶喊力挺,那意味著甚麼?
那是傷害之餘,复在傷口上撒鹽!你要受傷的人不喊痛,不吭聲,不抗議,行嗎?
所謂言多必失,政客講了不該的話,也是見怪不怪。有時候,話題鬧大了,有的政客會自我反省,公開辭職,甚至辭職謝罪,這是敢於承擔責任的做法。但這類政客畢竟屬於少數,更多的政客,會以種種方式為自己的失言辯解,或顧左右而言他,有意避開本題,用別的話搪塞過去;或是否認到底,死不認賬;或把責任推給記者,說是記者錯誤詮釋,錯誤引述,斷章取義,甚至無中生有。我國一位已故政治人物就曾說過“記者亂亂寫”這句名言,而名噪一時。
把自己說過的話硬把記者嘴里塞,並不是大馬政治人物的專利,類似的例子,在國外也多不勝舉,例如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便指美國《外交政策》(ForeignPolicy)雜志在專訪他的報道中,指他說“被殖民的經驗越久,可帶來更多的進步”,乃是“翻譯差太多”,直到該雜誌公佈當天的受訪錄音,指證他確實以中文說了“我發現被殖民愈久果然愈高級"這句話,他才尷尬地承認:“錯了!就是講錯了!”
柯文哲被稱為“政治素人”,作風有點另類,想到就說,講話似乎不經大腦,但他在證據當前,至少還是承認自己“講錯了”,而我們的依斯邁沙比利呢,卻是“我寫我口”之後,硬是翻轉原意,說“杯葛華商”不是針對華商,也不管它是不是“差太多”,反正死不承認就是了。
人人都會講錯話,但是錯了還要硬拗,打了人家一巴掌,卻說我不是針對你,而且還有上至更高領袖下至基層同志一路相挺,政治搞到如此耍賴的地步,我們除了表示失望,表示震驚,表示無法接受之外,還能說甚麼?難道說,這又是另一另類版的“Malaysia boleh”
(星洲日報/若有所思‧作者:林明華‧《星洲日報》執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