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20187
2011-07-20 19:05
首先,我必須坦白承認一點,我並不認可我們將元首陛下牽扯進我們為爭取一個開放、民主社會而展開的鬥爭中。
無論我們的鬥爭打著甚麼名義,而且我也確信這項事業是合理、正當的,但我們得記住,由於我們是一個君主立憲制的國家,君王的權力往往受憲法所約束。我們一定要牢牢記住“君王統治,但不干政”的道理。而且,唯有如此,國家憲法的完整才得以保全。我們能做的是,不要糊裡糊涂地就讓王室制度陷入一個站不住腳的窘境,而且還有可能面臨群眾強烈抵制,遭遇政治危機的風險。陛下不應受到如此對待。
現時我國人民對於王室的愛戴與效忠之情猛地激增,教我看了極其感動,尤其是在眼下設法維護自身憲法權利,極需情感援助和安慰這個節骨眼上,我不禁要問,當肆意破壞國家大小機制的敦馬哈迪密謀策劃一場攻擊王室的運動時,我們人呢,都上哪兒去了?他編造了一個又一個的謊言,以便合理化他撤除記者不受起訴、擁有法定豁免權的舉措,難道不是嗎?然而,我們曾否在敦馬的官邸前發起過抗議遊行?
他徹底削弱了我國的司法體制,按照某愛說笑打趣的名人所言,敦馬的所作所為使大馬大量生產出“可以用金錢收買到的全球頂尖法官”。他進而設立了一個特別法庭,專門處理王室行為不端的問題,用以拉攏那些被嚇得目瞪口呆的統治者。說句公道話,而且秉持著公正、公平的精神,為免這位自封為國家救星的偉人突然被測出患有健忘症,當局應當設立一個特別的法庭,以徹查敦馬在長年執政期間,罄竹難書的違法、濫權行徑。他把國家的儲備金和雇員的公積金存款當作賭注,別有用心地涉足投機活動。他與整個統治者群體對抗,然而,沒人阻止得了他。
我認為,國家憲法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遺憾的是,政府立誓要維護和保衛憲法,但在貫徹實施憲法上,顯然更傾向於破壞而非奉行。要是當局像美國人那樣崇敬他們的國家憲法,視憲法為神聖而不容置疑的律法就好了;要是當局——從被已故拉惹阿茲(Raja Aziz Addruse)形容為“法盲”的敦馬開始——沒有把憲法當作政治玩物就好了;要是他們承認管理與托管原則,並且將職責建立在公眾利益的基礎上,那麼,我們完全不需要冒著被催淚彈及水炮攻擊的危險,要求舉行自由、公平的選舉。
基於憲法保障,及強化、深化我國民主制度和實踐的必要,按應有權利而論,警方應自動授予准證。為了確保交通流量井然有序並受到控制,主辦方必須依據警方的建議,策劃抗議遊行經過的路線,以免對廣大的民眾造成不必要的不便。伴隨權利而來的是責任,切記,我們必須和警方緊密合作,以確保雙方的利益在無需訴諸暴力對峙的情況下均被顧及到。
多年來,我長居在倫敦、紐約及香港,並在當地就業,曾見過和平示威活動最後演變成兇險事件,但這些城市的有關當局壓根兒從未有過禁止公眾集會的念頭。那些於7月9日參與和平遊行的大馬人,表現出值得學習的忍耐力、良好紀律及自制力。他們不是走上街頭要求民選政府下台。他們只不過是要求確保選舉制度的公平和自由。難道這也犯法了嗎?
我很納悶,阻撓淨選盟為爭取自由、公平的選舉而展開和平遊行活動,究竟是哪一群國際顧問研製出的對策?(譯:曾慧金)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東姑阿都阿茲‧國會上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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