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3, 2011

一个违宪40年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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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NOVEMBER 2, 2011


副首相慕尤丁数日前才表示:“国阵可以做的都做了,可以改革的都改革了,如果人民还是不满意,我无话可说。”言犹在耳,上诉庭日前针对1971年大专法令第15(5)(a)条文的判决,显示国阵政府可以改革的事情还多的是呢!

4名被指触犯有关法令的国大生上诉得直,获上诉庭宣判大马政府用以禁止大专生支持或反对任何政党的1971年大专法令第15 (5) (a) 条文违反宪法和违反言论自由!

大专法令恶名昭彰,多年来被用作钳制大专生独立思考的刑具。上诉庭的这项判决,是对所有为此奋战多年的大专生组织、非政府人权组织以及反对党的一大鼓舞。上述各造为此感到欣慰,本是人之常情;没想到的是连“有人在朝好办事”的马青民青也急着发文告“欢迎此判决”。身为中央政府一份子的副教育部长魏家祥甚至还呼吁政府废除有关违宪的条文。

当然,如果马青和民青可以勇敢地和追求人权自由的立场站在同一阵线,不管是急先锋还是马后炮,都不失为美事一桩。问题是,当政府在2009年修改大专法令,把旧酒装进新瓶时,马青和民青有哪位领袖曾透过“有人在朝好办事”之便,向政府内真正掌握实权的一方争取废除大专法令第15条文呢?

本身已是政府中的一份子,可是多年来却无法运用体制内的影响力为民请命,要等到法庭判决后才能发文告表示欢迎,这种执政党,和反对党有何分别?入阁与否有何相干?

国阵政府的忠贞支持者无须急着以“这证明了我国司法独立”来转移视线,司法独立与否,看的不是单一判决,而是司法体制的整体运作。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是:国阵政府通过大专法令违宪了40年!40年来,这道恶法消磨了多少学子的理想和热忱?造成了多少大学毕业生的冷漠和无知?

我们应该追问的下一个重点则是:国阵违宪的就只有大专法令而已?

要是首相最终决定尊重司法,顺势废除大专法令第15条文,马青民青也无须急着送上鲜花和赞歌,老虎不会突然改吃斋,因为在现有形势下政府所剩的选项早就不多。马青和民青更应该把鲜花留给自己,因为他们难得选择和人权组织及反对党同样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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