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7, 2011

陳裕如‧何必吃魚翅?

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19619

2011-06-06 19:05
美國加州眾議會最近以63比8的壓倒性票數,通過禁售魚翅法案,未來由州參議會通過和州長簽署的可能性極高。預計自2013年1月1日開始,加州將全面禁止境內餐館販售魚翅。
加州是美國的立法指標州,法案一旦在加州通過,其他州往往跟進,因此,餐館禁售魚翅,可望在美國成為不可逆反的趨勢。影響所及,歐洲踵隨,華人想吃魚翅,恐怕越來越遭到物議。
鯊魚在海洋食物鏈的頂端,存活量直接影響海洋生態。更有甚者,全球捕鯊業者為了省事、省成本,都是直接切下魚翅後,將未死亡的鯊魚丟回海中,任由其他魚類咬噬致死,極為殘忍。美國雖然有嚴格法令,禁止這類做法,但是,加州是亞洲以外全球最大的魚翅消費地,進口的魚翅仍多是殘酷的方式捕獲,因此,正本清源之道,便是禁食禁售。
反對者認為,這是因噎廢食。只要做好鯊魚捕撈和進口的管理工作,漁獲限量、產地認證,沒有道理不允許以魚翅作為食材。進一步,這根本是一種對中華飲食的文化歧視,人類用殘忍的方式取食不可勝數,光是美國養雞場所畜養的雞隻,環境就不夠人道,為甚麼刻意在魚翅上作文章?
反對者進一步主張,日本人嗜鯨魚肉,捕鯨何曾顧及海洋生態?加拿大人捕海豹獵皮,方法極為血腥,何曾顧及舉世抗議?為甚麼要針對華人吃魚翅說三道四?這好像華埠的烤鴨掛賣曾被認為殘忍,活鱉、活田雞性好擠疊在水箱裡,卻被洋人指責飼養空間不足一樣。
一牽扯到歧視,就容易動情緒,壓迫了理性思考的空間。好在這是由華人提出的法案,否則不知要鬧出多大的族裔怨隙。因此,便不能不探求提案華裔議員檢視自己文化的開放心態。
每一種文化、宗教、種族,都不免存在源自於部落時代的陋規陳俗,必須與時俱進,不斷更新,才能符合現代人類需求。飲食亦復如是。現在的美食不再是大魚大肉而注重養生,便是一個例子。食物的材料當然也該隨應跟進。
拿魚翅為例,從營養來說,主要成份不過膠質而已,既不養生,也無療效,其美味來自高湯,魚翅本身並無口感。過去成為美饌,乃因食材珍貴,不易獲取而價昂,食者用此顯示其身份地位而已,一如鮑魚。料理越費時費事,越顯出身價不凡,除此之外,沒有別的意義。
這樣貴族化、炫富性的食物,食之既無益處,卻要整個民族背負傷害海洋生態以及不人道的罪名,去滿足少數人驕奢的心態,實在不值得。猴腦、熊掌不再入菜,道理相同,現在還有人敢捍衛這種食材,認為這是中華飲食文化的尊嚴嗎?
何況,國際水域的捕漁管制和魚翅進口認證,均極難執行,也會鼓勵走私,造成衛生問題。只有禁售禁食,斷了需求,自然便斷了供應。與時俱進,適用於飲食,同樣適用於文化。我們要作先進的人民、擁有先進的文明,有待開放心胸、勇於自我檢討,去引領潮流。不要抱殘守缺,若為魚翅而戰、展開反歧視抗爭,是選錯戰場。何不率先為鯊魚請命?
中華美食多矣,少一道魚翅,難不到中國大廚。(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裕如‧旅美資深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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